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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2022年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是多少

07-30 互联网 未知 社保

温州2022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调整

根据《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》的最新规定,自2022年8月起,温州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提高至90%。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。具体来看,不同辖区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:

市本级、鹿城区、龙湾区、瓯海区、经开区、洞头区的失业保险金为2052元/月;乐清市、瑞安市为1863元/月;永嘉县、文成县、平阳县、泰顺县、苍南县、龙港市为1656元/月。

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核定方法调整

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方面,原先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,失业后可以领取2个月失业金;缴费1年以上,每满8个月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。调整后,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,每满6个月,即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,缴费5年以上的部分,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金。

失业保险金领取剩余待遇期限调整

针对条例施行前后的衔接问题,本决定实施后,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,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按照本决定重新确定,剩余期限内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经办机构重新核算后发放,无需本人办理。

问答环节

q1: 2022年温州市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是多少?
a1: 2022年温州市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根据辖区不同有所差异,市本级、鹿城区、龙湾区、瓯海区、经开区、洞头区为2052元/月,乐清市、瑞安市为1863元/月,永嘉县、文成县、平阳县、泰顺县、苍南县、龙港市为1656元/月。

q2: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如何核定的?
a2: 根据最新的规定,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,每满6个月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,缴费5年以上的部分,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金。

q3: 如果我已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,新政策实施后我的领取期限会如何调整?
a3: 如果你已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,新政策实施后,你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将按照新规定重新确定,剩余期限内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经办机构重新核算后发放,无需你本人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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