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体经济赋能养老保障:白河县试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
(通讯员:刘慧 初审:央行 央通达 审编:杨川)
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来,在保障民生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。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群众期待的差距逐渐显现,成为亟待破解的民生课题。近年来,白河县聚焦这一痛点,创新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与养老保险体系融合路径,稳步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,为夯实筹资 "第三支点"、提升养老保障水平提供了鲜活实践。
一、试点缘起:破解养老保障发展瓶颈
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体系中,个人缴费、财政补贴、集体补助的三方共担机制虽早有政策明确,但长期以来,集体补助环节的缺位成为制度落地的短板。同时,多重现实困境推动试点工作势在必行。
(一)政策落地存在缺口
中省市县相关实施办法均将集体补助纳入筹资渠道,但政策实施十余年间,实际运行中仅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发挥作用,集体补助始终处于 "空白" 状态,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亟待补齐这一短板。
(二)参保激励效应不足
多数参保居民对 "长缴多得、多缴多得" 机制认知模糊,普遍选择最低档次缴费,且缴费满 15 年后持续缴费意愿下降。这导致个人账户积累有限,养老金保障功能被削弱,难以满足居民养老需求。
(三)待遇水平有待提升
尽管基础养老金已从最初的 55 元上调至 212 元,但与当前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水平相比,待遇保障能力仍显不足,难以有效支撑老年生活质量。
(四)集体实力奠定基础
近年来,白河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,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收益增长并向村民分红,为集体补助养老保险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现实可行性,让试点工作具备了落地条件。
二、试点进展:从局部探索到逐步扩面
自 2023 年启动试点以来,白河县循序渐进扩大覆盖范围,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实践模式。
(一)试点范围有序拓展
2023 至 2024 年,试点率先在 4 个镇 4 个村开展,累计惠及 347 名参保群众,兑付集体补助资金 22625 元。2025 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 11 个镇 12 个村,相关方案已部署落实,各项工作稳步推进。
(二)补助方式呈现差异
试点村主要采用两类补助模式:90% 的村实行 "按缴费档次比例补助",补助比例从 5% 至 10% 不等,最高补助 600 元,最低补助 10 元;10% 的村采取 "固定金额补助",统一按每人 10 元标准发放,未能充分体现激励导向。
(三)资金来源明确统一
所有补助资金均来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,确保了资金来源的合规性与稳定性。
三、现实挑战:试点推进中的突出问题
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,一些制约工作深化的问题也逐步显现。
(一)认知偏差影响参与热情
部分村民受传统观念影响,更看重眼前利益,认为集体补助计入养老账户无法即时变现,参与积极性不高;部分基层干部对试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,推动力度有待加强。
(二)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
集体经济监管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,养老保险补助实施由人社部门牵头,因缺乏明确的协作规范和文件依据,部分镇村顾虑资金支出合规性,存在 "不敢补、不愿补" 的现象。
(三)集体经济基础不均衡
全县仍有大量 "空壳村" 和集体经济薄弱村,缺乏稳定可持续的收益来源,无力承担补助支出,成为扩大试点覆盖面的最大瓶颈。
四、优化路径:推动试点工作提质扩面
针对试点中的问题,需坚持问题导向,从宣传引导、机制建设、政策设计等多维度发力,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。
(一)强化宣传引导,转变思想观念
创新宣传形式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典型案例解读政策,重点讲清 "多缴多得、长缴长得" 与养老待遇的关联,消除群众对 "账户资金" 的认知误区,凝聚集体补助共识,引导群众主动选择高档次缴费。
(二)健全联动机制,破除制度障碍
建议由县政府统筹,组织人社、财政、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制定专项实施办法,明确补助资金来源、使用规范及部门职责,为镇村提供清晰的政策依据,打消资金使用顾虑。
(三)优化补助标准,增强激励效应
推行 "阶梯递减式" 补助标准,对高缴费档次给予更高比例补助,如 300 元至 1000 元档次按 10% 补助、1500 元至 3000 元档次按 9% 补助、4000 元至 6000 元档次按 8% 补助,通过差异化设计强化政策吸引力。
(四)发挥财政作用,撬动资金投入
设立县级专项引导资金,对开展补助的村集体按比例给予配套补贴;或将集体补助与个人缴费合并计算,享受相应缴费补贴,通过财政杠杆放大资金效应。
(五)拓宽筹资渠道,凝聚社会合力
动员本地企业、在外创业人士等社会力量,通过设立公益基金、定向捐赠等方式支持养老保险事业,构建 "集体补助 + 财政补贴 + 社会资助" 的多元筹资格局。
白河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了从 "0" 到 "1" 的突破,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有益探索。未来需持续破解认知、机制、资金三大瓶颈,通过建章立制、强化激励、多元赋能,推动试点工作从 "点上开花" 向 "面上结果" 跨越,让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城乡居民,不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与群众幸福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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